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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工资中个人所得税扣税说明
2019-11-04 15:39  

近几个月,部分教师反应工资中个人所得税出现大幅增加,其主要原因为2019年税改后实行累计计税法,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达到新的扣税档后,税率提高所致。现将2019年税改后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和每月工资扣税流程说明如下:

 

12019年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计计税法,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应发工资扣除每月5000免征额、扣除三险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)二金(住房公积金、职业年金)以及个人前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(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)后累加所得。

 

2、根据计算出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,分档计算个人所得税。各档次税率表如下,

 

 

3、我校工资根据财政税务部门的要求,每月扣除上月应缴纳税款。例如11月工资中,所扣税额为根据前10个月工资按照前面所述方法计算所得。

 

综上,当个人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后,开始跨档次计税,36000部分按3%计税,超过部分按10%计税,导致本月较上月税额有大幅的增加,特此说明。

 

财务处

 

2019114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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